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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男付款买名表4年仍未到手才知道被骗
发布日期:2023-03-11 17:37 点击次数:110一名马来西亚籍男子付17万5000新元(约52万5000令吉)购买名表,不料名表店销售助理却把钱拿去替父亲还债,买家因为迟迟没有拿到表,4年多后才发现受骗。
41岁的名表店前销售助理郭凯聪(译音)早前承认失信罪,16日被判坐牢8个月。他在今年3月16日已偿还失信的17万5000新元。
被告案发时在名表店里查德米尔(Richard Mille)担任销售助理,他已在2017年中辞职。他任职期间负责销售上述品牌的名表,以及向供应商拿货。
52岁受害者黄祥宝(译音)是马来西亚人,根据案情显示,2015年11月,受害者有兴趣购买一只RM035 R Nadal型号的名表。被告告诉他,名表价格为17万5000新元,公司只接受现金付款。
由于受害者当时住在马来西亚,便安排新加坡的友人帮他付款。11月某日,友人付钱给被告。受害者过后把钱归还友人。
被告用WhatsApp发送收据给受害者,作为他已经收到钱的证据。被告并没有按照标准流程把交易记录在公司账簿。被告想私下以廉宜价格向经销商买表,然后转卖给受害者,从中赚取利润。但后来被告改变主意,把钱拿去帮父亲还债。
从2015年11月到2018年间,受害者多次向被告查问表的事。被告不停地撒谎,欺骗受害者他已经下订单,但表还没收到。被告保证会把表交给他。
但受害者一等再等,最后感到不对劲,2019年12月联络被告任职的公司,还出示收据。但被告已于2017年中辞职。公司表示没有这项交易的记录,以及没有收到钱。公司过后报警。
控方促法庭判处被告监禁8个月,控方指,本案涉及款项数额高,案件是在一段相当长的时间被揭发。此外,被告当时任职销售助理,他的行为违背信任。这些都是加重刑罚因素。
但控方说,被告全数偿还款项,控方的判刑建议有考虑这个因素。不过,必须强调的是,被告是在案发后才偿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