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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之所以成功是因为有人想天上掉馅饼
发布日期:2023-04-26 17:05 点击次数:60“我最近遇到了难事,急需3000元,你能先给我转3000元么?”这是近年来不少网友在扣扣上遇到过的冒充“好友”实施的网络诈骗,还有部分网友信以为真的转了钱;还有一种诈骗是“网络钓鱼”,这是一种非法的盗取他人信息以及财产的方式……
目前,网络诈骗层出不穷,花样繁多,手法日新月异,让人防不胜防,相关部门也花了大量人力物力宣传网络诈骗的危害,因此,对网络诈骗应实施重罚,同时要加强教育引导,从根本上减少网络诈骗。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实施重罚即对确定的网络诈骗案均处于刑法规定的上限给以量刑,让犯罪者不敢、不能、不想犯罪并且犯不起,让他们意识到,解决生存生活问题应该走正道。
首先,网络诈骗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背离,危害极大。
央视曾披露过两起网络诈骗,一起宣称加工茶叶包,不需要任何投资,月入万元。网民打电话想加入时,先后就得交900元的保证金和3000元的加盟费,交钱后对方还真寄来了机器和原材料,加工的第一批产品是合格的,但两人一天加工14小时才能挣到150元的加工费,要求支付加工费时,对方以加工的人太多为由,声称与后面第二、第三批一起结算,结果按同样标准生产的第二、第三批产品怎么都不合格了,要求支付前面的150元加工费时,对方声称下家退货,没要求赔偿就算好的,显然对方目的就是以勤劳致富为幌子,诈骗网民3900元的保证金和加盟费。
另一起是反复购买20元的红酒,保价6000元快递给另一城市的朋友,朋友接受时故意跌落,以便索赔。这些案例就违背了诚信的做人原则、勤劳致富等人生规律,让人觉得网上没有什么可以值得相信的。因此,通过重罚让实施诈骗的人重回人生正轨,于人于己都有益。
其次,要加强对人民群众尤其年轻人“三观”即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教育和引导。网络诈骗增多,表明无所事事、想一夜暴富的人太多。为此,我们要在教育引导的基础上,通过尽可能多地增设公益性企业或岗位以解决年轻人就业问题,让他们自食其力。这对绝大多数人来说,是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的基础、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