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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黔东南这7人分别被判刑
发布日期:2023-09-17 19:07 点击次数:15312月17日,由贵州岑巩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田某智、杨某学等7人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在案发地㵲水街道滨河路广场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明:2019年11月至2021年8月4日期间,田某智先后与副食品店经营者杨某学、陈某杰、杨某香、王某、陆某平等人约定分成条件,并分别在陈某杰、杨某学等人经营的副食品店内共设置八台具有赌博功能的老虎机供他人赌博,由副食品店经营者负责管理赌博机、销售游戏币、赌博资金结算服务等,八台老虎机涉案赌资高达31万余元,田某智等人非法获利10万余元。岑巩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田某智、杨某学等7人犯开设赌场罪,判处六个月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次走进案发地进行公开宣判,充分表明了政法机关坚决打击违法犯罪的信心和决心,有效震慑各种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案释法,有效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遵纪守法,对当地群众起到普法、警示教育作用,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