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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通牒这31名江西赣州市兴国籍人员限期必须回国
发布日期:2023-09-19 19:51 点击次数:1762021 年以来,江西赣州市兴国县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及政策,多次敦促兴国 籍 滞留缅北人员尽快回国,绝大多数滞留缅北人员已回到了国内,但仍有少数人员不知悔改、执迷不悟、拒不回国滞留缅北涉嫌偷越国 ( 边 ) 境等其他违法犯罪。 为依法打击跨境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敦促兴国 籍 非法滞留缅北地区人员投案自首有关事项第二次通告如下 :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兴国 籍 非法滞留缅北地区人员必须在 2022 年 1 月15 日前入境回国,并在回国前 3 天主动联系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镇(街道)或派出所报备,主动回国并提前报备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
二、凡是 2022 年 1 月 15 日 前未入境回国的兴国 籍 非法滞留缅北地区人员,一律从严追究偷越国(边)境的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 并对组织、雇佣兴国 籍 非法滞留缅北地区人员的老板,从严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追究刑事责任。
三、凡是 2022 年 1 月15 日 前未入境回国的兴国 籍 非法滞留缅北地区人员,一律根据相关线索,从严以电信网络诈骗、赌博予以立案。
四、凡是拒不配合、逾期不回的兴国 籍 非法滞留缅北地区人员,公安机关拟会同有关部门依据相关通告、规定进行惩戒,冻结其名下所有银行账户,关停其相关的通信号码、微信、支付宝等账户,将影响个人征信、子女升学就业、建房用地审批等。
五、对 2022 年1 月 15 日 前仍失联未取得联系的兴国 籍 非法滞留缅北地区人员,公安机关拟会同有关部门视情对失联人员户籍依法提请按程序注销。 户籍被注销后,将影响其国籍的甄别,导致今后无法回国。
兴国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
2021年12月22日
附人员名单:
第一批次已公示仍未回国人员(22人):
第二批人员名单(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