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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将自己的银行账户及手机提供给他人棋牌游戏技巧

    发布日期:2023-10-13 14:38    点击次数: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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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2022年第一起“帮信”刑事案件——被告人李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开发区法院紧紧围绕群众“急、难、愁、盼”热点需求,邀请辖区内的社区书记及工作人员旁听庭审该案件。

    2021年9月15日,被告人李某在明知他人利用其银行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为获取高额报酬,将自己的银行账户及手机提供给他人,并配合刷脸操作转账。

    经统计,被告人李某帮助他人结算资金共计人民币三百余万元,其中核实到二十三名被害人,转账金额共计人民币八十余万元,系其上线实施网络信息犯罪资金。被告人李某非法获利人民币五千元。

    此案中,被告人尽管没有直接参与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但其提供了自己个人信息所办理的银行卡、手机号,导致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转账支付结算,造成严重法律后果,已触犯刑法。

    庭审中,被告人李某真诚悔罪,认罪认罚,法院综合考虑量刑情节,宣告被告人李某犯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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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后,本案主审法官周骥通过本次庭审以案释法,向前来旁听的各位社区书记及工作人员解读了“帮信”犯罪相关司法解释。

    “帮信”犯罪通常表现为,为网络电信诈骗等犯罪提供银行账户及手机号码,用以接收并转移诈骗所得。个别人为牟取眼前利益铤而走险,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出借银行卡为他人实施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殊不知已触犯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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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应当及时办理销户业务,并将卡片磁条毁损,不随意丢弃。

    (二)不得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卡、手机卡、身份证和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以免被他人利用,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一旦发现买卖银行卡、手机卡的犯罪行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配合公安机关或者发卡银行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共同维护公平诚信的良好社会秩序。

          3月24日下午,郑州市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霹雳”行动总结会,通报“霹雳”行动总体情况。市委副书记、市政协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杜新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市公安局长马义中主持会议,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副行长崔晓芙、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志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海奎参加会议。

    3月23日,宜昌市公安局通报,广东汇卡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汇卡”)涉嫌帮助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宜都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该案被定性为为跨境赌博团伙“洗钱”43亿元,被判刑人员一共14人。

    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各种犯罪活动披着网络外衣,作案手法多种多样,广大群众应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自觉抵制网络上的不良信息,铲除网络犯罪滋生的土壤,从根源上预防网络犯罪。下一步,开发区法院将继续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利益,守护好群众的“钱袋子”,用实际行动诠释“我为群众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