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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瑞昌市三人因涉嫌“帮信罪”被抓
发布日期:2023-10-13 02:15 点击次数:85用银行卡帮人走走账
赚点好处费
又不直接实施诈骗行为
咋就可能会构成犯罪了呢?
注 意!
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洗钱犯罪
大都借助银行卡实现转账套现
为了蝇头小利
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
被不法分子用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帮助实施信息网络诈骗
也是犯罪!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持续高发的一大根源,是大量“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手机卡被骗子购买后实施诈骗,给警方的追查和打击带来巨大困难。江西瑞昌公安坚决铲除电信诈骗违法犯罪滋生土壤,严厉打击“帮信”违法犯罪行为。
01案情回顾
1月24日,码头派出所民警接到银行移交的线索,称银行检测到一张银行卡近期交易频繁,交易时间均在半夜和凌晨,频繁出现小额转账行为,并且互相交易的四人账户的交易对手均有重叠。
朱某劝说曹某自首
接到线索后,码头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研判,通过调取并分析该可疑账户的流水,民警判断该人很有可能存在帮助实施信息网络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在确定其身份后火速开展行动。
曹某自行前往码头派出所自首
1月25日上午11时,民警前往嫌疑人朱某涛住处将其传唤至码头派出所接受调查,在充足的证据和强大的法律攻势下,朱某涛对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坦白了自己用银行卡帮助境外赌博网站“跑分”洗钱的犯罪事实,同时交待了与他一同实施犯罪的还有朱某某和曹某二人。在抓捕朱某某后,曹某也在朱某涛的劝说下自行前往码头派出所自首。
目前,三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扣押涉案银行卡七张、违法所得一万两千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