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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功券」诈骗案猖獗澳门检察院过去一月立案逾40宗
发布日期:2021-04-18 17:07 点击次数:67最近一段时间,澳门接二连三发生涉嫌以「练功券」冒充纸币实施诈骗案件,部分涉案金额相当巨大。有关犯罪行为除造成被害人财产损失,更严重破坏澳门社会秩序,嫌犯多为外地居民,过去一个月,检察院共开立超过40宗涉及「练功券」诈骗案,其中17宗「练功券」诈骗案18名嫌犯被刑事起诉法庭采取羁押强制措施。
检察院发布「关于近期系列『练功券』诈骗案」的处理通报新闻稿指出,数据显示,自2020年12月初至今年1月中旬,检察院共开立超过40宗涉及「练功券」诈骗案侦查卷宗,相关案件的犯罪手法大同小异,通常由案中嫌犯向被害人讹称可提供货币兑换服务,惟彼等要求被害人透过手提电话上网,将拟兑换的款项先行汇入嫌犯指定的内地银行账户,当被害人按指示汇款后,嫌犯即向被害人交付事先包扎成迭的所谓纸钞,但相关「纸钞」只在表面覆有真钞,内里均为印有「练功券」字样的纸制仿钞票样品。
最高可判十年徒刑
在相关案件中,有部分被害人在现场点算款项时揭发事件并将嫌犯送交警方处理,惟所汇出款项已难以追回。案件涉及的被诈骗款项由数万元至数十万元不等,因应案件款项所涉数额的大小,相关行为可相应触犯《刑法典》第211条规定及处罚的「诈骗」罪、「巨额诈骗」罪及「相当巨额诈骗」罪,倘罪名成立,行为人可相应被判处至最高十年徒刑。
嫌犯被法庭采取羁押强制措施
根据统计资料,自去年12月至本月中旬,针对部份涉案金额巨大、嫌犯为外地居民或有同伙在逃的案件,为确保诉讼程序的有效进行,且为避免嫌犯逃离澳门或继续进行相同性质的犯罪活动,经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提议,共有17宗案件的18名嫌犯被刑事起诉法庭采取羁押强制措施。
勿贪兑换利益造成损失
检察院提醒市民和游客,倘需兑换钱币,应循正规渠道向银行或其他合法兑换机构办理,切勿为贪兑换利益与来历不明的人士私下交易,否则可能遭受不法份子蒙骗致财产损失,甚至可能被牵连至其他犯罪活动中。另一方面,倘市民发现任何犯罪行为,应及时向警方或检察院检举,以收共同打击犯罪活动、维护澳门社会安定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