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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菲外国人如触犯这项法案将被立即驱逐出境
发布日期:2021-05-14 19:41 点击次数:110菲律宾众议院1月26日二读通过了寻求禁止基于种族、民族、宗教的歧视行为的法案。
在投票表决时,众院通过了实质上是为了保护和促进上述方面平等权力的众议院第8243号法案(即拟议中的《种族、民族、宗教平等和不歧视法》)。
根据该法案,因为他/她的种族、肤色、民族或血统、宗教、宗教行为,任何人对之有任何排斥或限制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基于上述表述的被禁止的歧视行为包括:
妨碍行使政治权利
在授予政治权利之前附加苛刻的条件
拒绝雇用
拒绝或限制一名员工在相同条款、条件的前提下获得与另一名员工相同的工作机会
解雇员工
拒绝教育机构的录取
拒绝提供商品和服务
在没有合法、有效、合理原因的前提下,拒绝提供医疗或卫生服务、申请执照、通关或任何其它的政府文件。
拒绝接受或处理任何土地、房屋和其他住宿的申请
拒绝允许他人居住在任何不动产、土地、房屋和其他住房
拒绝允许他人进入或使用公共场所、车辆或设施
在媒体中将某些人描述为“愚蠢、愚昧、野蛮、肮脏、狂野、无知”以及类似的贬低或不真实的描述
对其他人的民族、种族、宗教行为或信仰,发表仇恨或暴力的言语或评论
任何被发现犯有上述禁止行为的人,根据该法案,将处以30天最多6个月的有期徒刑,或罚款1万至10万比索。或根据罪行的严重性,两者并罚。
如果违反者是一家公司、合作商或协会,将对负责的官员、代理人或员工处以最高的刑罚。
如果行为人是受害人的直系亲属、父母、监护人、继父母或二级血缘关系内的间接亲属、或受害人的姻亲,或者是没有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已过期的经营机构的经理或所有人,也将受到同样的处罚。
如果违法者是外国人,他或她将被立即驱逐出境,并将被禁止再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