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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了四川宜宾两男子出租微信号非法获利3万多元
发布日期:2022-03-17 02:59 点击次数:78“高价收v,不想卖的可以租,180/天”
“出租微信加我,长期有效”
“注册1年、绑定手机,有交易记录”
……
什么?微信还能出租?!
近日,四川省宜宾市珙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在核查公安部下发断卡行动两卡线索时,发现一号码为“*****062”手机号涉嫌诈骗活动。民警立即开展网上侦查,很快查明是用该手机号注册的微信号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次日,该微信号主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珙县警方抓获。
经询问得知,2020年11月,珙县一男子李某(男,四川珙县人)发现了一条“挣快钱”的渠道,就是把自己的微信号出租给他人使用,自己每天只需要往一个号码发送一条短信, 就有40至70元的报酬。
发现有利可图后,李某做起了“二道贩子”,同时李某还找到朋友高某(男,四川珙县人)让其一起找微信账号出租。期间,此二人陆续收集他人的微信号,统一租用给别人, 非法获利30000余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