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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浅谈区块链博弈游戏DApp

    发布日期:2021-12-26 16:21    点击次数:82

    浅谈区块链博弈游戏D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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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要说起全球博弈产业趋势,不妨从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对开放赌场的态度转变说起。在2000年,澳门赌王何鸿燊提出要在新加坡设赌场的建议,当时李光耀的响应是:「开放博弈?除非跨过我的尸体吧!」

    然而就在短短的6年后,为了延续国家竞争力、挽救与日俱增的失业率和日益下滑的观光旅游市场,新加坡正式以综合度假区(Integrated Resort)的模式开放合法博弈。对此,李光耀于2007年接受纽约时报采访时感慨:「我不喜欢赌场,但世界改变了」。

    是的,世界改变了,正确的说,是一直在改变。

    网络博弈产业迅速发展与成长,台湾在诸多优势之下,已经成为境外网络博弈支持服务的重镇,但因为相关法规仍有不明地带,导致相关业者经常对法律界限感到困惑。借鉴新加坡由禁忌转为政策的历程,台湾该如何明确合法界限,消弭灰色地带?

    目前区块链游戏大致可分成3类:炒币类、娱乐城类以及占比最高的博弈类,根据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最热门的10款DApp(Decentralized Application,去中心化应用程序)中,有7款是类博弈游戏──相对于过往运行在中心化服务器的App,Dapp的程序部署在分布式的网络上,所有的数据皆公开透明且不可篡改,以游戏为例,传统的游戏数据储存在服务器内,开发商拥有绝对控制权,可以任意的修改游戏规则与内容;反之,去中心化游戏的数据储存在分布式的网络上,所有的规则公开透明,无法篡改,而游戏资产的所有权隶属于玩家,开发商无权控制。

    #DApp发展史

    2012年4月24日,游戏创办人Erik Voorhees在Bitcointalk(中本聪在2009 年创立的加密货币论坛)发文宣布Satoshi Dice(中本聪骰子)正式上线。Satoshi Dice是一款玩法简单的博奕游戏,网站会列出各种赔率的地址与幸运数字,玩家可以选择地址转账,网站会判断交易 ID计算出的某一字节是否小于对应赔率的幸运数字,如果赢了,网站会自动将奖励转账到玩家的地址。

    除了Satoshi Dice之外,DApp也有很多各式各样的应用,例如:

    #去中心化交易所

    Binance、Bitfinex、Bithumb等知名中心化交易所相继推出去中心化交易所的计划,与中心化交易所相比,去中心化交易所的好处是可免于资产安全性的问题。

    #高风险投机游戏

    大多是庞氏骗局,每个人都在期待下一个接盘侠加入──继谜恋猫(虚拟猫咪培育游戏)之后再度瘫痪以太坊网络并公开宣称自己是诈骗的Fomo3D 正是其中之一。

    #收藏品游戏

    大多数的收藏品游戏都是基于ERC721标准建立,特色是游戏中的每个玩意儿都独一无二,其独特性为游戏中的某些稀有对象带来收藏价值,因此受到了大家的追捧,如目前使用率最高的谜链猫(CryptoKitties)、类似Pokemon Go的Etheremon或者区块链上的炉石战记Gods Unchain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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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收藏品游戏方面,因为以太币取得价格变低,让使用Dapp的成本(网络费用)相对下降,使更多的人能将以太币视为用品,而不是长期持有的投资品,让应用能够落地化发展。

    #博弈游戏

    区块链公开透明且不可篡改的特性,使每个人都可以自由检视游戏的原始码与规则,这解决了玩家对游戏的信任与防止作弊的问题,让大家可以公平的进行游戏。博弈类游戏DApp会如此热门并不难理解,游戏注册程序简便,个人隐私得以确保;相关记录都会详实记录在区块链上,可以避免消费争议;智能合约除了能降低管销营运成本外,还能实现实时支付──不仅如此,博弈类DApp之所以广受欢迎,其首要原因是「开奖机制必须开源」;如此一来,游戏程序公开透明,无法任意窜改,便能吸引众多玩家前来;玩家能以加密货币进行投注,也可以消除游戏储值所引发的外汇兑换等问题。

    然而,这当中也存在着种种风险,诸如违反刑法赌博罪、用户尽职调查(KYC)机制、反洗钱防治法等等。在2019年4月,台湾警方破获一款以加密货币为赌注的博弈类游戏DApp「猜总统,拿奖金」。目前全球各国都尚未针对DApp设立专法或是释出牌照,业者只能以现行博弈法规为依据,其监管的模糊地带长期以来都是新创业者所面临的痛点。

    以台湾为例,博弈活动仍受刑罚赌博罪章管制,因此如果打算在台湾运行博弈类DApp,首当其冲应确定产品内容是否合法。目前博弈类DApp在台湾可能面临的3大法律问题如下:

  • 如果以加密货币在DApp上进行博弈,是否触犯刑法上之赌博罪?

  • 根据屏东地方法院95年度简字第908号判决,赌博输赢之物亦具财物性(不以现金为限者,即属赌博行为;但,另一项法院判决则表示,单纯使用游戏点数进行博弈,如游戏点数不得兑换现金,并不构成赌博──这衍生出另一个问题:用于DApp之加密货币是否具财务性?

  • 玩家在台湾用DApp进行博弈,是否构成刑法第266条之公然赌博罪?

  • 依最高法院见解,在线博弈网站并非属公共场所,因此玩家在在线网站赌博,并不构成刑法第266条之公然赌博罪;不过,虽然法院见解相当明确,但还是会产生执法上的障碍及困难,如基于法律仍有处罚在线博弈玩家的必要性,可能要修法以符合罪刑法定的原则。

  • 编写DApp博弈程序,是否可能触犯刑法第268条「提供赌博场所/聚众赌博罪」?

  • 目前台湾司法实务还没有就此议题产生任何判决,可能产生的问题如下:

    DApp游戏的合法范围?

    撰写DApp游戏程序是否违反刑法第268条之提供赌博场所/聚众赌博罪?

    提供DApp游戏网络平台者是否违反刑法第268条之提供赌博场所/聚众赌博罪?

    假设DApp博弈游戏仅供境外玩家进行,是否受台湾刑法规范?

    DApp的跨国、匿名等特性导致执法难度倍增,日本曾经尝试通过加密货币交易所取得用户信息并藉此追踪玩家纪录,但因涉及跨国信息,调查过程经常遭遇困难。目前已有部分国家打算透过立法将「加密货币进行在线博弈」合法化,并采取类似监理沙盒的作法,鼓励业者申请。